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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7日
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广电局主办的第八届辽宁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定于2012年9月在沈阳举行。为全力做好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的宣传工作,根据调演组委会要求,特就调演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宣传近年来我省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取得的新成就,大力讴歌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繁荣发展的新生活。
二、工作机构
成立宣传组,组长:康炳日、刘阳,副组长:秦洪启,组员杜志峰、记者。具体负责指导媒体记者对调演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制作调演宣传单和宣传网页,协调节目录制并制作演出光盘。负责起草调演活动总结等。
三、具体安排
(一)筹备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1、7月30日前,协调辽宁日报文化新闻部1名文字记者赴大连、丹东等地采访,重点宣传报道各市筹备参加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主要做法及近年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取得的成就。赴各地采访工作由省民委负责协调。
2、8月底前,在省民委门户网设立“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专栏”,全面系统报道文艺调演的有关情况。
3、9月初举行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新闻发布会。协调通知省内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演出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1、协调辽宁广播电视台对9月6日晚的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文艺晚会暨2012年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启动仪式进行录播。
2、协调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日报对9月6日晚的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文艺晚会暨2012年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启动仪式盛况进行专题新闻报道。在《辽宁日报》发表一篇介绍本届调演工作侧记文章(或评论文章)。
(三)下乡演出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9月中旬,省民委、省文化厅将组织本届文艺调演的精品节目赴民族地区进行巡回演出,协调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记者随团进行跟踪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