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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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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14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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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达到办公环境整洁齐美,省民宗委认真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开展办公环境治理和提升干部职工文明行为为切入点,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原则,对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实施源头分类,并对垃圾收集桶、果屑箱等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有效分类,分别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染,推动办公环境治理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提升办公环境环保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强化领导、分工明确  

  省民宗委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节能工作的委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和物业负责人为具体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并专题召开会议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方案,层层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三、分步实施、强力推进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行源头减量,为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实施步骤如下:  

  ()宣传教育阶段(201710月份)完成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实施方案、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组织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知晓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目的和意义,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启动实施阶段(201711月份)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重点传达国家部委和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完成现有垃圾收集桶垃圾投放口标识牌设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分隔改造工作,并投入运行。  

  ()检查验收阶段(201712月)对办公区域各垃圾存放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及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一是总结前期经验,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力度和对垃圾分类政策法规的宣传,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管理。协调组织委相关处(室)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竭力扩大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将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提高。二是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认真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奖罚力度。省民宗委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考核细则,对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奖励,对考评成绩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今后,我委将严格按照《辽宁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不断开拓新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强化治理办法,加速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分类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为建设节约型、绿色型机关而不懈努力。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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