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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2018年度节能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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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12-10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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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辽公节组办〔201810号)文件要求,我委对2018年度节能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10个处(室),一个所属事业单位(原三个事业单位整合),编制108人, 实有108人;耗能人数150人(物业人员,临时工作人员、保安以及外来办事人员等);机关办公楼及附属楼建筑面积4710平方米,公务车辆4台;职工食堂1个,职工浴池2个。 

  二、建立节能工作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节能工作的关键。为了加强能源资源管理,进一步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耗。我委参照省公共机构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成立了由分管节能工作的副主任施光磊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崔金成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民宗委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开展和实施。 

  同时,为确保节能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省节能办文件精神,我委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省民宗委“十三五”期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节能降耗目标及工作措施,为我委“十三五”期间节能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委按照《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任务分解表(省直单位)的规划目标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能源消耗。 

  2018年度能源消耗情况 

  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耗水量4165立方米,人均耗水量27.76立方米,同比2015年同期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耗水量4585立方米,人均耗水量30.56立方米,下降2.8立方米,下降9.2%,实现了2018年度本机关及本部门人均耗水量比2015年下降9%的节能指标。 

  2018年度人均能源消耗308.52千克标煤,同比2015年人均能源消耗330.65千克标煤,下降了22.13千克标煤,下降比为6.6%。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为26.97千克标煤,同比2015年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为28.86千克标煤,下降了1.89千克标煤,下降比为6.5%。实现了2018年度本机关及本部门人均及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比2015年下降6%的节能指标。 

  四、能源资源日常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照明用电设备管理。制定用电管理制度,用电设备、照明用电上实行责任制,领用省节能办发放的节电提示牌,在用电设备显著位置粘贴,明确责任人。加强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区灯具的维护、改造工作,对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全部更换声控照明灯具。合理设置照明开启数量,要求干部职工在光线良好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做到出门随手关灯、关闭电源、空调,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等能耗空耗现象。尽量间隔开灯或不开灯。每天晚18点全部关闭或根据情况减少灯源。 

  二是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对能耗较高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逐步淘汰,采购时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产品。办公用电设备做到及时关闭,减少待机时间,减少待机耗能;严格执行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摄氏20度的标准,取暖期关闭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对长期不用的空调关闭电源等有利于节约的行为,以减少待机损耗。 

  三是加强用水管理。机关供水系统、设备的维护做到日常及时检查及时维修,杜绝了跑冒滴漏、“长流水”等现象。在绿地养护用水方面,采取喷头、喷壶浇灌,避免大水漫灌的习惯做法。机关饮用水设备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电磁感应开水器”,严禁办公室使用热水壶。实施工作用水和生活用水分路分表计量,禁止在单位刷洗私家车,公务用车刷洗定额管理制度,用水设备设施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加强节约水资源宣传工作,张贴提示节约用水标牌,在机关形成良好的节水氛围。 

  四是加强办公耗材的管理。严格执行硒鼓、墨盒等耗材以旧换新制度,保证了循环利用。利用机关内网实现文稿网上传阅,非正式文稿双面打印,减少纸张使用量;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资料印发(复印)和使用传真的频率,提倡文档双面打印。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 

  五是加强食堂管理。机关食堂担负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早、午餐。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做到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各个环节按章操作,每餐按实际出勤人数制作,在餐桌及食堂显著位置摆放警示牌、张贴宣传画提醒大家节约粮食。对浪费粮食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基本杜绝了浪费现象。 

  六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公务用车配备和用油标准。按照《辽宁省民委(宗教局)机关车辆管理规定》,规范了车辆管理、配置、使用、维修、能耗标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一卡加油,单车核算制度,并定期公示。 

  五、能耗统计制度落实 

  我委认真开展机关能耗统计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能耗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节能管理、能耗统计工作。按照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上报能源消耗报表,做到了数据报送完整、真实。并定期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用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分析能耗指标的变化、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从制度上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检查结果按照考核评价标准纳入年终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 

  六、下一步工作目标 

  近几年的节能工作,我委基本上完成了省节能办布置的节能任务和指标,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比如,节能工作的督促还不够及时,检查力度还不够大,办公耗材的使用上仍存在浪费的现象,打印机集中统一使用的目标还未能实现,个别同志的节能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今后,我委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工作机制,完善机关节能工作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耗能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交流工作,使干部职工人人关心节能减排,人人做节能减排的监督员。使节能减排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努力倡导干部职工争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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