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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2部门发文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严禁商业资本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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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24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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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记者刘乐 焦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针对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主要表现,提出治理的具体举措。

  该意见由国家宗教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证监会、国家文物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意见明确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意见还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宗教性捐献。意见明确制止乱烧香、乱放生活动。非宗教场所、团体、院校和个人设立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平台不得组织宗教活动。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政干部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严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坚决惩治腐败。

  中国佛教协会综合研究室主任明杰法师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佛教界对《意见》的出台高度关注和坚决拥护。

  明杰法师:我们认为这个《意见》将在新时代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国佛教协会将引领全国佛教界会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和宣传,继续着力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治理佛教商业化的问题。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孟至岭昨晚接受采访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维护佛教和道教界合法权益,确保健康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孟至岭:我们道教界坚决拥护《意见》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工作。同时,我们道教界要加强自身道风建设,严于律己,加以改进,对社会风气,对净化人心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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