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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委(省宗教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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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4-30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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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辽财预[2010]357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4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预〔20141号)要求,现将辽宁省民委2014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筹备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事业,举办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3、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自治县、特色民族乡村、兴边富民行动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锡伯族村加快发展。加强少数民族项目资金的管理; 

    4、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5、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做好省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 

    6、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7、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

    8、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 

    9、推进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传承保护工作;

  10、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

    二、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基本情况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由省民委机关、省宗教局教育指导中心、省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构成。

  三、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单位:万元(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