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宗教事务局)2012年部门决算
一、省民委概况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督促检查、宣传关于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协调民族关系;拟定、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协调宗教关系,指导市、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2年部门决算范围
纳入2012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3个,其中: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本级、辽宁省宗教事务局教育指导中心、辽宁省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二、决算报表说明
1、省民委2011年结转经费774.28万元。
2、2012年总收入5053.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4.50万元;其他收入489.46万元(包括国家上级部门下拨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和利息收入)。
3、2012年总支出525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其中:基本支出1322.23万元;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支出3928.59万元。
4、年末结转经费577.41万元(需下年度初支付的专项经费)。
5、由于2012年度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如:全国和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及宣传等工作,需接待大批全国各地少数民族调研、考察团组,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省民委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
1、省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省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