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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复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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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0-19 0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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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85号)要求,按照评选程序,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丹东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关艳萍、本溪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民族科科长罗平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已通过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4-86611403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号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纪委

  

辽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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