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民委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0﹞34号)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达到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经济发展处
受理电话:024—86629109(传真)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号
邮 编:110032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推荐名单
序号
|
试点单位名称
|
试点
属性
|
1
|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合隆满族乡(满族)
|
试点乡
|
2
|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林丰满族乡(满族)
|
试点乡
|
3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三台乡东蓝旗村(锡伯族)
|
试点村
|
4
|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于寺镇官营子村(蒙古族)
|
试点村
|
5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贾家店农场北德立吉村(蒙古族)
|
试点村
|
6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平安朝鲜族村(朝鲜族)
|
试点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