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10月8日至11月30日对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组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受理对象。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省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视期间,设置信访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09,15668851010;
邮政信箱: 辽宁省沈阳市A132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 swdqxsz1009@163.com;
征求意见箱:设在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号省民族和宗教委机关办公楼西侧外墙。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3日17:00。
省委第七巡视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