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沈阳市宗教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发挥宗教文化积极作用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决定在4-9月期间,集中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以优秀宗教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专项活动。
工作方案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宗教界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推进全市宗教工作为指导思想,确定了发扬整理各宗教文化中包含的有利于促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因素,在全市宗教界营造大力弘扬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的工作目标。
专项活动由沈阳市宗教局统一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按照教别、区县宗教局按地域通过分别组织开展活动落实市宗教局的工作部署,全市宗教界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单位积极参与。活动方式主要有研讨、交流、撰写论文、宣传弘扬(讲经布道、场所展示、外树形象)等。在此基础上,沈阳市宗教局将在9月份统一组织五大宗教开展一次专项活动成果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