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检查工作小组,压实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工作责任。将工作成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度考核内容。印发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实效。为深入学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邀请专家进行授课,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专题讲座。组建“沈阳市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群”及时推送检查工作要求,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取宗教活动场所自查、宗教团体协查、属地民宗局逐一查、市民宗局抽查、有关部门合力查等方式进行有效排查。
三是部门协同,立行立改。市、县两级宗教工作部门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检查工作。目前,全市已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40份,均在各平台明显位置标注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个无法取得许可证或者不再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平台已注销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