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籽籽向心石榴红——辽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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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9-29 1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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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是全国民族工作大省,56个民族俱全,少数民族人口达642.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5.08%,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排全国第六位。全省有8个民族自治县、54个民族乡、3316个少数民族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和宗教委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等相关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民族地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事业长足进步,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书写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辽宁篇章。 

  健全机制  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的青山间,40个“一村一品”特色村成为绿色农业的闪亮名片,葡萄、山参、优质米、干坚果等特色农产品为当地的绿色农业“代言”。 

  “塞外水城”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的水韵里,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相互借力发展,旅游产业小镇、特色旅游村寨、百个主题庄园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亮点。 

  汤汤辽河水,悠悠黑土情。从白山之麓到黄海之滨,到处都在书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是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我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优势,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加大民族工作在民族地区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完善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好、健全好民委委员制,把作用发挥到位。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优化和职责调整,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专人、有任务、有效运转。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在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统筹推进辖区内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障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科学稳妥调整、完善民族工作相关政策和法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全面提升  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8月8日,本桓高速公路开工建设,让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再提速。 

  交通、电力、通信等硬件设施滞后是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省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助推民族地区发展驶入“快车道”。我省民族地区公路总里程达2.5万公里;农村居民饮水氟超标等重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48.6万人饮水状况明显改善;专项投资4.89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民族地区行政村4G网络100%覆盖,宽带互联网100%覆盖。 

  精准施策,对症下药。我省制定印发了《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四五”规划》和《辽宁省兴边富民行动“十四五”规划》,切实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地,着力解决长期制约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堵点痛点”变成“幸福支点”。 

  推动8个民族自治县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主动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等全省战略。推动岫岩、新宾、清原、本溪、桓仁、宽甸等民族自治县主动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8个民族自治县认真落实《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大力实施青山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和辽西北生态治理工程,东部6个自治县森林覆盖率均在71.3%以上。将岫岩、新宾、清原、桓仁、宽甸和阜新、喀左7个民族自治县纳入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帮扶力度,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区域发展能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不断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 

  以县域发展差异化、产业发展特色化为方向,支持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民族医药、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与传承,重点扶持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玉、新宾满族自治县服饰、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紫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玛瑙等传统手工艺,培育传统工艺旅游商品品牌,推动工艺、产业、市场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民族工业园区、扶贫车间、服务业聚集区和优势产业集群,为民族地区增收致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全省8个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 

  培根铸魂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气吞山河,波澜壮阔。话剧《祖传秘方》自2014年创排以来就屡获嘉奖,巡演足迹遍布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被观众称为“一部有血骨的关东话剧”。故事讲述了满族名医卜振堂面对日本关东军的威逼,以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保护祖传秘方的故事。 

  近年来,我省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宣传示范功能,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抗美援朝精神、雷锋精神,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坚定“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着力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举办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加强创作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民族文化题材和地方特色题材等重点主题文艺“辽字号”精品,推出话剧《祖传秘方》《干字碑》等一批优秀作品;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管理,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辽宁卷》《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辽宁卷》编纂工作,加快中蒙医药典籍抢救性研究整理,鼓励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满族剪纸等23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50个项目纳入省级非遗名录,岫岩民间剪纸等3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古籍约110万件(册),整理出版150余部少数民族古籍图书。 

  团结花开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覆盖城市每个社区,延伸乡镇每个村组。面对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大、民族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丹东市组织“民族一家亲”志愿者团队,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医疗、送政策法规活动,惠及群众5万余人次。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创建工作做到民族地区与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并重、城市与农村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坚持面向基层,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突出特色,坚持分类实施,注重结合,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 

  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社区(村)为基础单元,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发起“手牵手·共成长”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文体名家名师走进学校,开展剪纸、刺绣、戏剧、音乐、舞蹈、毽球、武术等辅导教学,探索搭建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增进各族师生情感交融、心灵相通。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发挥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各族群众融入城市的政策举措、制度保障和激励措施。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帮助解决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问题。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胼手胝足、披荆斩棘,辽沈大地上的各族儿女,正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共同讲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辽宁故事。 

  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8年来,全省8个民族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增速均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27.4亿元;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实现54.9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实现271.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72万元,年均增长7.4%。6个省定贫困县已全部摘帽,567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全部销号,民族地区2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8个民族自治县全部通高速公路,建制村全部实现通油路和客运班车;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岫岩、桓仁、阜新等7个民族自治县成为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县。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十三五”期间,我省投入教育资金212亿元,重点支持民族地区改善办学条件,8个自治县全部进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行列。全省民族地区拥有中小学校(幼儿园)1819所,在校生66.2万人。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县、乡、村三级卫生院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工程969处,48.6万人饮水状况得到改善。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低保覆盖率达到100%,零就业家庭连续8年保持动态为零。民族地区上学难、看病难、吃水难、行路难等问题得到解决,民生状况明显改善。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8个民族自治县认真落实《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大力实施青山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和辽西北生态治理工程,东部6个自治县森林覆盖率均在71.3%以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新宾、清原、桓仁、宽甸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流经8个民族自治县主要河流水质等级达到四类以上。民族地区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高于全省全年的空气优良天数。 

  加大民族地区生态补偿力度,生态重点区域、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比例逐年提高。生态旅游业发展迅猛,宽甸满族自治县被确定为我省首个生态旅游实验区。 

  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实施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星光计划”,创建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10个、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7个,珍珠球等一批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得到传承发展,民族地区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网络基本形成。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一批少数民族聚居村纳入国家扶持范围,其中,新宾赫图阿拉等42个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加强文化设施建设,8个民族自治县有艺术表演场所105个、艺术表演团队112支、公共图书馆8个、博物馆12个。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生机 

  不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政策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每年举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以“七进”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全省涌现出一批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7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60人;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97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683人;32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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