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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和宗教委举办民族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培训班

  • 信息来源: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4-09-27 08: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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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助力民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9月24日至25日,2024年全省民族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培训班在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举办,全省14个市和41个县(市)及有关区的民宗干部近90人参加培训。国家民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族和宗教委的有关同志就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政策解读、项目实施和系统管理,用好民贸民品贴息优惠政策作了专题讲座。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民镇垚鑫草莓樱桃现代农业示范园、王府镇五彩农庄和美乡村试点和蒙古贞文化博物馆等民族专项资金示范项目。

  通过学习培训,各级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明确,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创建、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新突破和共同现代化的实现。本次培训推动各级民宗部门用好用足民族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监督考评,大幅提升政策把握与实践操作的能力水平,赋予资金使用体现“三个意义”项目建设突出“融”的内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物质基础

  培训班要求,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化民族专项资金的政治属性,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加强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发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特殊作用,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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