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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宽甸县被确定为国家民委 首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

  • 信息来源: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4-05-17 15: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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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落实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要求,我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经我委积极争取,5月7日,国家民委将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确定为全国15个首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之一。5月15日,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在国家民委召开的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做交流发言。

“三强化”提升政治站位,确保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建立试点工作领导体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格局。强化政策保障。制定《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共同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具体的落实举措。强化监督考核。将推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考评监督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全链条落实到位

“三结合”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提质增效国家兴边富民行动相结合。利用边境民族地区的特殊发展潜力和独特开放优势,激发宽甸县内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去年,宽甸县共包装招商项目82个,新签约项目30个,落地开工24个,签约金额超200亿元。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结合。制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助力民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效统筹各方资源。两年来向边境地区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185万元,实施项目80个,建立产业创新发展基地与试点地区实际相结合。指导宽甸县将边境旅游业、现代农业和特色民族产业培育成为兴边富民主导产业,细化落实“三项计划”将宽甸县建设成为展现各民族团结和谐共进的窗口

“三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助力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搭建统战支持平台。建立民主党派省委会对口联系民族自治县机制,做到有活动牵引、有项目支撑,确保落地见效。搭建引资引智平台。发挥省工商联、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等“联”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洽谈对接去年共为民族自治县协调资金和物资1.23亿元,达成合作意向42个。搭建校县合作平台。推动民族自治县与大连民族大学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科研工作站。丹东市实施云上村寨工程,通过数字赋能,实现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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