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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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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2-14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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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9日,省民族和宗教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委党组书记王桂芬同志组织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及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党中央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会议强调,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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