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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召开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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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5-31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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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省民族和宗教委召开了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振江同志列席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及省政府第五次廉政会议精神,以及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签订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组书记王桂芬同志代表委党组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21年党的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了今年工作。会议由党组成员、副主任赵瑞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2021年,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安排,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动我委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民族和宗教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为完成全省民族和宗教工作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

  会议指出,做好2022年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的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落地落实。紧扣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民族和宗教工作任务,围绕中心和大局来思考、定位、谋划党建和业务工作,对标对表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要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效能。要深入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全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工作安排,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强纪律教育,深入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推动党建带群建,进一步发挥机关工会、青工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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