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 党风廉政

省民族和宗教委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8-15 11:27:53
  • 【字体:||

  按照党中央部署及省委统一安排,8月14日,省民族和宗教委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智明向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张智明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时代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深刻领会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考量和谋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加快推动辽宁全面振兴的生动实践。

  张智明强调,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和宗教工作系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担负职责,系统谋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落实国家部委“三项计划”扩面提质,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用足民族政策,用好民族资金,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和支持宗教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三爱”主题教育、“五史”学习教育和“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实施好《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法规体系和政策框架,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张智明要求,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要认真组织集中学习,依托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运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青年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要深入开展专题研讨,党支部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辽宁全面振兴”为主题,组织党员谈思考体悟、讲思路打算,比工作干劲、比奉献担当。要切实抓好教育培训,举办民族和宗教工作各类培训班,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要广泛开展主题宣讲,依托“党课开讲啦”、“一支部一品牌”、“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等载体,组织开展“宣讲全会精神下基层活动”依托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载体,开展面向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组织好民族社团、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清楚、讲明白全会精神,在民族和宗教领域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