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螺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8日至12日在营口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男子个人。 

  (四)女子个人。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和个人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个队(人);第二阶段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二)参赛队(人)不足6个队(人)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陀螺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陀螺、胶垫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鞭杆及鞭绳自备,须符合《陀螺竞赛规则》规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聘。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