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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螺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8日至12日在营口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男子个人。
(四)女子个人。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和个人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个队(人);第二阶段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二)参赛队(人)不足6个队(人)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陀螺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陀螺、胶垫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鞭杆及鞭绳自备,须符合《陀螺竞赛规则》规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聘。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