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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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委年度工作要点,真正做到了信息工作“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民族和宗教委主任高炜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先后制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流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四级审核制度”,进一步压实“信息工作人员初审编辑、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复审修改、分管主任审批签发、重要信息主要领导终审签发”工作责任,严格规范流程与时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三)多渠道共同发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2018年工作要点,在充分利用现有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刊物等公开平台的同时,依托全省第十二个5·15政务公开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工作载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我委工作动态。同时,认真梳理近年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在行政决策、政策执行、行政许可等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舆情工作培训班的重点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政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一是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265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3条、公开答复建议提案8件。

  二是通过“辽宁民族宗教”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67条。

  三是围绕举办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北国网、人民网、凤凰网、腾讯大辽网、新华网等10多家媒体应邀参加。

  四是先后在《中国民族报》、《民族画报》、《中国宗教》、《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载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新闻稿件47件次。

  五是编印《辽宁民族宗教》刊物12期,分送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委、省政府,省民委委员单位,各市委、市政府,各市、自治县民宗局以及相关部门,转载发布民族宗教工作信息153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首先,按照财政预算公开制度要求,我委将财政预决算情况详细公开于我委门户网站上,同时,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委权责清单、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其次,对我委管辖清真类食品生产许可批准信息全额于政府网站公开,确保受监督;第三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同时我们于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了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情况,确保公开透明。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按照标准要求,我委于政府网站公开项目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和发布,将需要企业和个人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纳入到“一网通办”。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度我委政协提议8项内容,建议提案结果均在网站向社会民众公开,回应了民众和社会的的关切。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8]35号),省民族和宗教委取消行政权力1项,下放行政许可1项,新增行政许可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并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行为的行政处罚子项进行调整。涉及政策措施变更细节内容悉数于网站上公开解读公布。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8年度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要求将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于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指定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我委下设舆情中心,并建立了详细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完善,未发生社会影响较大事件。同时未接到公众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制度机制建设情况。2018年年初,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均已更新,并进行完善补充,并将目录内容全部进行了更新公布,确保制度落实到地。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但与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自身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使用不够充分,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承担职能业务工作的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提升。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使用,充分利用好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心平台,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信息覆盖面,加大与媒体合作力度,增强我委信息公开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重大文件政策落地见效,利用好平台,及时的向社会公众公布最新重大民族宗教重大政策文件,充分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便于社会和公众了解政策,不断创新解读方式方法,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切实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四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不涉及保密规定的依申请公开内容,及时满足申请人要求,快捷、准确予以公开。加强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每名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中,通过培训,促进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