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委(宗教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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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民委(宗教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委(局)年初制定的《辽宁省民委(宗教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辽民族办〔20146号),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现将我委(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2014年我委(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王德波任组长,各副主任(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巡视员马剑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进一步推进了我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配合《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等文件的实施,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省民委(宗教局)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三是开展培训。组织省民委(宗教局)各处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四)着力公开重点信息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新增、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三是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加强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

建立电子监察系统日常维护巡检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和网络联通情况,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实时更新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准确,每月坚持将电子监察系统使用、更新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六)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

我委(局)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让公开范围最大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屏幕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2014年,省民委(宗教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729条;除此之外,还制作了“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辽宁省第七届蒙古族少儿艺术节”、“辽宁省民委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专栏宣传介绍民族工作相关情况;辽宁省宗教局2014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期间,在互联网上开展了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宗教政策法规网络知识竞赛活动,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宗教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二是先后在《中国民族报》、《民族画报》、《中国宗教》、《东北新闻网》、《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利用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举行了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引导和推动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改版升级《辽宁民族宗教》刊物,全年共发行12期,直接分送至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委、省政府,各市委、市政府,市级民委(宗教局)以及相关部门,将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公开。四是服务大厅全年通过服务窗口、少数民族服务网及电话等方式,共接待群众咨询、诉求80余件,主要包括解答少数民族群众关于民族成分变更、子女求学、生育政策、就业信息等政策咨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少数民族特殊需求,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五是我委(局)对现有53项行政权力依法清权确权,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并在省民委(宗教局)网站上公开晒权(向社会公开);制作了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裁量权目录、拟保留的行政审批清单。六是通过网站对外公布省民委(宗教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及省民委2013部门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省民委(宗教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省民委(宗教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虽然我委(局)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技术上、应用领域和应用层次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5年我委(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办公、业务处理和联网审批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基层部门、为社会、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项目,使《公开目录》更加全面和完善;

四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我委(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