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委(宗教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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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委(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要求

  委(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3年上半年委(局)主要负责人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着眼长效,力求抓紧、抓好、抓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围绕中心工作为核心,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

根据委(局)政府信息公开新情况,完善委(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在内部监督上,除接受委(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外,还在《辽宁省民委(宗教局)政务公开制度》中明确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在外部监督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三、多措并举,全面公开

一是充分发挥省民委(宗教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民族政策法规”、“宗教政策法规”等子栏目,截止目前,网站已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691条。除此之外,还制作网站专题栏目宣传民委(宗教局)工作,如在网站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行政权力运行”、“辽宁省第六届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等专栏。

二是20139月份在全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宣传民族工作。全省各地在省民委的统一部署安排下,集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地通过在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发放民族知识宣传册、现场咨询、成立民族团结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三是20136月在全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并在互联网上开展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宗教政策法规网络知识竞赛活动,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宗教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四是设置少数民族服务大厅,为少数民族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服务。服务大厅坚持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原则,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四、开展清权确权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公开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所属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合理简化办事手续,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廉洁运行,为依法行政切实提供制度保障。主要做到:一是清理行政权力。省民委(宗教局)对现有55项行政权力全面进行清理,制作了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裁量权目录。对现有非涉密行政权力641项公布于委(局)门户网站。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共规范行政权力流程35项。三是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在清理和规范全部职权项目的基础上,8月份下放和取消行政权力2项,12月初向省编办申请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9项。四是合理确定裁量基准。27项行政裁量权中,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14项,已向省编办申请将7项行政自由裁量权全部下放。五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听证制度、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六是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法院、政府法制和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建立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体系和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反馈机制,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委(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点进步,但仍然存在不足,与其他部门相比,在技术上、应用领域和应用层次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办公、业务处理和联网审批能力;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基层部门、为社会、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服务;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项目,使《公开目录》更加全面和完善;

四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