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 编辑: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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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委门户网站规范设置了综合要闻、地方动态、政务公开、互动交流、通知公告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与民族和宗教工作相关的文件信息,同时按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备案主动公开文件,便于公众查询。2022年,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3条,网站总访问量50870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5314个;“辽宁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订阅数34824个,发布信息16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委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目录及文本,并实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发布政策解读2条,收到并按期办结互动交流留言43条,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行政许可、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建议提案、依法行政等专栏,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但与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使用不够充分,信息公开内容形式需不断丰富,平台的互动性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培训不够,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到位。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部分项目设立不够科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和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使用。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内容保障,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不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充分利用视频、图片等丰富发布形式,不断增强信息传播力。加大与媒体合作力度,增强我委信息公开影响力。优化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提升互动效果。

二是进一步推动民族和宗教重大文件政策落地见效。利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最新民族和宗教政策文件,充分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便于社会和公众了解政策,同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丰富政策图文解读形式,切实增强解读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审核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相关标准,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持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积极将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