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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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二)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三)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四)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和科普工作。 

  (六)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市、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一)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 

  2、辽宁省宗教局教育指导中心 

  3、辽宁省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91.7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9.5万元 

  2.其他收入322.23万元,主要是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拨入民族、宗教工作专项资金和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构成。 

  3.上年结余和结转577.21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未完成的国家和省财政拨款项目,需本年度继续支出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435.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90.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68万元。 

  2.项目支出2044.96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少数民族地区补助;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活动及发展;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企业补助;清真食品立法、认证及培训及其它少数民族服务支出;宗教界上层人士生活补助;宗教团体建设;宗教三支队伍培训;宗教院校办学及活动;宗教寺观教堂维修及其它宗教事务支出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33.42万元 

  结转下年使用的633.42万元,主要是对宗教界上层人士跨年度使用的春节慰问金及生活补助;未完工的宗教寺观教堂维修等项目需下年度继续支出使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了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15万元,项目支出1746.98万元。 

  ()具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7.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10万元,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事务支出66.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9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1.8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88.31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40万元,主要是用于省内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清真食品立法和认证及培训等支出。 

  3)民族工作专项643.21万元,主要是用于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活动、少数民族乡发展规划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方面补助等支出。 

  4)事业运行284.95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支出。 

  5)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57.80万元,主要是用于国家民委部署的会议、少数民族语言研究课题等支出。 

  6)宗教工作专项59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界上层人士生活补助补助,宗教团体建设,宗教三支队伍培训,宗教院校办学及活动,宗教寺观教堂维修及其它宗教事务支出等。 

  7)其他宗教事务支出47.1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局部署的其他宗教活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55.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其他支出。 

  9)医疗卫生7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6.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办公网络建设支出。 

  11)商业流通事务1.90万元,主要用于对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企业的管理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60.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2.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7万元,公务接待费46.79万元,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1.42万元。去除公务用车购置费,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2年减少支出22.64万元,下降11%,主要是委(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管理,重新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差旅费管理办法,采取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格控制出差、考察活动等一系列措施,使委(局)“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4.77万元,2013根据国家民委安排,我委(局)机关副主任一人参加了巴基斯坦等地出访团,出访费用为4.77万元。 

  2、公务接待费46.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局两部委的工作指导考察、调研;接待来自全国各省市区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察、调研团组;接待全国各地区宗教工作部门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学习考察团组及境外宗教界知名人士来访团组,2013年公务接待40个团组,累计124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4.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62万元。2013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