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的建议》(第0246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1日
- 编辑:刘晓东
- 来源: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省政协侯玉洁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的建议》(第0246号)提案,经会同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局有关工作意见,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提案指出当前我省有关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工作中存在着部门联动缺位、干部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并提出了要构建辽宁特色协同机制、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健全长效机制等建议,契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对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辽宁实践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强化跨部门协同,构建规范检查体系
一是健全联合检查机制,统筹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全面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综合查一次模式,整合检查事项、共享检查信息,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消除监管盲区与标准脱节问题。二是以《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为依据,聚焦消防安全、教职人员备案、财务与境内外捐赠管理、崇俭戒奢、佛道教用品规范经营等重点,明确检查事项、判定标准、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实现精准覆盖、规范执行。三是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结合辽宁典型案例开展政策法规、实务操作与应急处置培训,推动新老干部经验互学、能力互补。
二、压实场所主体责任,夯实规范管理基础
坚持指导与服务并重,持续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民主管理、财务收支、消防安全、人员备案等制度,落实定期消防安全巡查、应急演练等要求,强化内部管控与自我约束。二是加强专业化力量建设,指导各宗教团体组织开展政策与实操培训,督促宗教活动场所配齐财务、消防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三是强化基础问题整治,聚焦灭火器压力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等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
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助力宗教中国化辽宁实践走深走实
一是完善监管方式,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宗教活动场所跟踪问效、闭环管理。二是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构建政府监管、团体指导、场所自治的良性格局。三是聚焦宗教中国化方向,将检查督导与政策宣传、文化浸润、教风建设相结合,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在辽宁落地见效,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持续吸纳提案宝贵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提案建议逐条分解、逐项落实,细化跨部门协同、标准化检查、规范化管理等各项举措,切实提升检查督导质效,减轻宗教活动场所负担,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感谢您对我省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