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我省新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的提案》(008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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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新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以来,在国家民委、财政部指导下,我省在部分少数民族聚居村,重点围绕特色民居改造、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开展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亿元,整合其他渠道资金累计约13.2亿元,精心打造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直接受益群众数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尽管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特色村镇发展缺乏分类指导、特色民居恢复工作任重道远、规划指标完成率尚需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立足部门职能,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
一、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对培育特色小镇工作高度重视,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省民委作为6个成员单位之一,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在省政府领导下,结合民委部门职能和专项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住建厅及其他委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履行好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顺畅运行,为我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乡镇建设决策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发挥应有作用工作。
二、争取好国家民委支持
国务院两部委联合发起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以来,国家民委对辽宁省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十二五”以来,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一项工作,就因素切块给辽宁省专项资金近18750万元,且年年递增。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民委的沟通、协调,积极向国家民委相关部门汇报辽宁省情,利用一切机会反映辽宁工作,努力争取国家政策、资金、项目的支持,用活国家政策、管好专项资金、选准实施项目,确保政策、资金、项目,精准、安全、合规、有效,为我省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为省特色乡镇培育建设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三、推进好专项工作实施
截止2018年,我省已有35个村寨被评为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十三五”时期,我省出台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专项规划,计划打造100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0个民族风情小镇。规划中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与我省特色乡镇的培育和建设工作有交叉、有不同,但理念相通、方向一致、目标趋同、要求相当。我委计划打造的10个民族风情小镇中,有6个已被纳入100个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和建设项目库。下一步,我委将在省政府领导下,以我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以民族专项资金为支撑,实施好国家“辽宁环长白山满族特色村镇示范带建设”重点工程和省特色村镇建设专项规划重点任务,依据建设标准、整合资金投入、聚焦民族文化、注重生态保护、紧扣特色旅游,打造一流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风情小镇,进一步优化当地营商环境,为培育建设省级特色乡镇,服务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同步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