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加快推进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建议提案》(015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 编辑:民委管理员5
- 来源:
富伟等五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快推进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少数民族、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特别是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支持。经学习研究,我们认为你们的提案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所提问题客观存在,意见建议值得借鉴。结合协办意见,现就你们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在国家民委、财政部指导下,我省在部分少数民族聚居村,重点围绕特色民居改造、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开展了试点工作。“十二五”时期,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55万元,整合其他渠道资金累计约2.2亿元,精心打造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直接受益群众数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三五”时期,我省专门印发了《辽宁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将重点打造100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0个民族风情小镇。《规划》为指导我省“十三五”期间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推动建设一批有文化脉络、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风情小镇,全面保护和传承我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遵循。截止2018年底,全省累计投入民族专项资金10995万元,带动其他资金11.2亿元,实施配套项目136个,3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二、相关问题的答复
一是规划编制问题。“十三五”开始后,国家没有单独编制工作规划,但作为一项重要工程,在《“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予以体现。2016年,经过与省发改委反复协调,我省单独编制了《辽宁省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但因规划之间缺少衔接、主体责任难以落实、政策资金不好整合等原因,相关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的启动调研,在国家民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吸纳各方意见,做好下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地方责任、整合各类资金,推进我省工作有序开展。
二、产业发展问题。“十三五”以来,投入特色产业资金19667万元。突出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亮点,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截止 2018年,74.5%的特色村镇有特色产业,全省特色村镇带动就业人数44423人,特色产业带动人均收入已达1.2万元。但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持续性。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发改、财政、住建、文化旅游、扶贫等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突出旅游品牌带动、搞好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品、食品、旅游纪念品等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三、文化传承问题。“十三五”以来,投入资金6987万元。特色村镇基本能达到静态展示传统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民族服饰等。加强了村门、凉亭、文化长廊、文化广场等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标志性公共建筑建设。鼓励村民唱民族歌曲、跳民族舞蹈、办民族节庆等文化活动,支持群众创办具有当地特色的民族文化团体、表演队伍。但政策制度不健全、部门信息不共享、资金来源渠道少、保护传承难度大等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任务,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加强与住建、文化等主要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民族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有序推进民族文化和民居的挖掘、保护与传承。
四、人居环境问题。“十三五”以来,投入资金28170万元。不断推进老旧民居和危房险房维修改造工作。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使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高。村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其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做到了治理生活垃圾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镇有转运站;清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有计划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至2018年底,全省78%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供水率达到100%,96%的村镇通信覆盖率达到100%,90%村镇周边自然环境保护良好。但基础设施欠账、资金投入不够、保护发展偏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民委反映辽宁困难,争取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使村容村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提高和改善。
再次感谢你们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关注,也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民族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恳请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民族工作。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