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委修订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百分制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民族工作决策部署,提高民族经济专项工作质量,深入推进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工程),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辽宁省民委对2015年制定的《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百分制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办法》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组织和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重新明确。考核内容涵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民族地区补助费项目和整合其它部门资金项目;考核标准分为动员部署、工程实施、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最高分94分,赋予8分加权,总分不超过100分。

  《办法》紧贴辽宁民族工作实际,以促进民族地区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民族经济专项工作为载体,以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突出民族特色和脱贫攻坚,重点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地区补助费项目的过程督导和推进,通过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不断提升项目落地的速度和质量。

  《办法》的修订,对加快辽宁民族地区发展,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民族工作部门影响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