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百乡万户惠民工程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发展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02日

 

全面落实百乡万户惠民工程

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发展

沈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50429日)

 

年初以来,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办好重点民生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15]1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族发[2015]3号)的有关要求,我们紧密结合全市民族工作实际,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任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政机关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惠民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全面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二是制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少数民族特别是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了落实惠民工程工作方案,明确了惠民工程的实施范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三是开展惠民工程宣传发动。将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纳入全市民族工作总体规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推进。与此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借助外部推力,激发内生动力,形成社会合力,来共同推进这一惠民工程落实。

二、密切配合,不断加大扶持力度

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不仅需要民族工作部门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鼎力相助。为此,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重保持与财政、发改、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发挥他们在资金、项目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经济快速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地补费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并利用国家和省、市召开民族工作会议的时机,经充分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增加少数民族地补费标准的申请,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决定自2015年起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由原来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元。二是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我们借助我市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加强与驻沈高校少数民族和农业经济领域专家教授联系,组建了由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的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团队,并开展民族乡村经济调研,对全市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产业布局进行全面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农业主题型旅游综合体总体规划(2015-2030年)》等三个规划草案。三是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21个重点贫困民族村,组织民委委员单位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坚持做到重心下移、帮扶到村、落实到户、具体到人。

三、项目牵引,积极助推民生改善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离不开项目支持。近年来,我们已累计投入民族乡村各级专项扶持资金达5.75亿元,涵盖了产业发展、技术培训、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各个方面的近200个项目,帮助民族乡村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和困难。2015年,我们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投入民族乡村的扶持资金和项目得到大幅提升,进一步发挥项目资金对民族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目前,我们共组织编报了36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多个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7个民族乡和40个民族村,申请扶持资金4000多万元,整合带动其他资金投入近亿元。同时,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我们根据专项资金不同性质,分别制定下发了项目编报指南,使基层单位在组织申报项目时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