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02日

辽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少数民族

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辽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5429日)

 

辽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民委2015-2017年启动实施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百乡万户惠民工程(以下简称“百乡万户”工程)的统一部署,将“百乡万户”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以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切实解决民族乡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注重顶层设计

“百乡万户”工程是省民委对全省少数民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省政府考核市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紧紧抓住机遇,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市政府对我市实施“百乡万户”的举措十分认可分管副市长刘文军要求,要将“百乡万户”工程作为我市一项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族地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根据我市民族工作的实际,我市于330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辽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方案>(辽市政办发[201521号),成立了由刘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山区办等20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百乡万户”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积极部署,全面动员。召开了“百乡万户”工程动员部署会,有领导小组成员、7县(市)区民宗局长、2个满族乡、45个民族村参加。在会上,传达了《辽阳市贯彻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项目分布、项目实施上,尽量向民族地区倾斜,放宽优惠政策享受的条件;要求7县(市)区,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努力为辖区内的民族乡村,争取更大的支持,同时市民委将此项工作也补列为年终考核县(市)区目标完成情况的内容;要求45个民族村,从自身发展目标着手,从科技含量较高、带动性较大的项目积极申报,要积极“造血”,不能单靠“输血”, 为“百乡万户”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运行保障。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十分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各自职能,在制定工作规划、实施工作,极大限度地向民族地区倾斜,放宽优惠政策享受的条件,并给予政策、项目等支持为“百乡万户”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政策、资金保障。

二、明确责任,监管落实到位

我们筛选项目时,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坚持以“三做好”为前提:

1、做好项目筛选的前期工作。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办法,对基层申报的项目,会同市财政局到项目单位看资料、实地查现场,符合条件的入项目库。

2、做好项目筛选的申报工作。建立项目库后,经委主任会议研究,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申报程序,完成书面和网上申报工作。

3、做好项目确定的后续工作。省民委确定项目后,我们尽快地完成后续工作。

日前,我市已向省民委申报10个项目,将重点扶持9个项目的实施。

三、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发展

年初,我委联合市农委、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了“辽阳市少数民族专业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评比活动,在全市数十家少数民族专业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中,评选出18家单位作为我市的首批示范单位,在全市范围内挂牌推广。这既是对我市民族乡村经济的一次摸底,也是实施“百乡万户”工程的一个有效载体。我市以这18家示范社为龙头,拓宽辐射面和带动面,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地方主导产业,抓好示范引导,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依托少数民族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抓好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带动农户发展特色农产品;依托自然生态、民族特色、民俗文化和民品企业,发展农家休闲旅游,开发民族传统手工艺产品,拓宽群众收入渠道。

四、下步工作

实施“百乡万户”工程,是个系统的、长效的和均衡的工程,我市将按照省民委的部署,向兄弟市学习先进的经验,严格执行“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百分制绩效考核办法”,规范相关工作,严格项目评审,监督项目实施,将“百乡万户”工程打造成少数民族群众得到真正实惠的民生工程、精品工程,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