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营口市现有46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16.2万人(16199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96%,其中,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6个,分别是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锡伯族、苗族。 

  近年来,在营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宗委的科学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通过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了全市各民族团结和睦,民族关系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2019年5月,营口市朝鲜族高级中学张京一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鲅鱼圈区红旗镇初级中学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5月,营口市民宗局、营口理工学院被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市第二高级中学时任校长张德庚、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馆馆长郭海军被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