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近年来,葫芦岛市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法制建设,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对促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民族政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地区发展和稳定提供了保障,全市呈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少数民族概况 

  葫芦岛市是一个多民族的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全市有47个少数民族,有少数民族人口67.5万余人,居全省第四位;有438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和19个少数民族乡,是全省民族乡最多的地区。 

  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省民宗委要求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和“七进”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受益群体达10万余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向心力、凝聚力、团结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石榴籽工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共启动“石榴籽工程”项目5个,部分项目已经开工建成。 

  葫芦岛市开展了以推广少数民族体育毽球运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体育毽球项目基地优势,大力开展民族体育文化进校园活动。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开展“大手牵小手”等系列活动,以小毽球推动大团结,弘扬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全面交往、广泛交流、深度交融。 

  三、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发展 

  近年来,大力推进我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全市民族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十三五”初的7967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10428元,增长了30.9%,我市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民族乡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