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抚顺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地区,民族地区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72.8%,有满、朝、回、蒙、锡伯等4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总计4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8.3%;辖2个满族自治县、1个满族乡、2所满族学校、4所朝鲜族学校。此外,全市还有满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4个少数民族社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市上下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强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和争取人心上。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式,砥砺奋进新征程,奋力实现新突破,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先后推荐并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1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2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有28个集体、37名个人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