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

  本溪是民族工作大市,现有36个少数民族,人口530513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3%;有2个满族自治县、1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土地710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84.36%。党的十八大以来,本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新中国成立70年来,本溪民族工作经历了从成立机构(1949-1980)、稳步推进(1980-2012)、创新发展(2012年至今)三个阶段。伴随新时代的步伐,本溪民族工作闯出一条自己的道路: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各项事业,以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为载体,大力加强民族地区自治建设,以抓民生项目工程为载体,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在迄今已召开的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本溪市连续四次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市政府召开了九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市先后有200多个单位被国家、省、市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400余名个人受到奖励,本溪满族自治县抗联纪念馆、南芬区甬子峪村等一批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表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本溪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探索并打造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