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2年8月8日至12日在营口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男、女各1个队参加比赛。每队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5人,其中汉族运动员不超过1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 

  (二)女子。 

  五、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个队;第二阶段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二)参赛队不足6个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执行省民族和宗教委、省体育局最新审定的《狩猎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球、背篓由大会统一提供,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每名队员至少备深、浅(白色除外)颜色服装各1套。每场比赛时全队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上衣前后要印有明显号码(1-5号),后背号码尺寸不得小于20厘米(高)×15厘米(宽)。 

  八、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九、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