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毽球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2年8月8日至12日在营口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男、女各1个队参加比赛。每队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其中汉族运动员不超过1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三人。
(二)女子三人。
(三)男子双人。
(四)女子双人。
五、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个队;第二阶段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二)各项目参赛队不足6个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毽球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每场比赛时全队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上衣前后要印有明显号码(1-6号),后背号码尺寸不得小于20厘米(高)×15厘米(宽)。
八、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九、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