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印发《关于征集辽宁省第七届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通知》
作者:民委管理员1
时间:2017年05月09日

 

  根据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七届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展的通知》(辽民族发〔2017〕10号)要求,5月4日,盘锦市民委、市文联相关同志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具体分工,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征集辽宁省第七届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通知》(盘民族发〔2017〕21号),旨在向盘锦全市征集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盘锦市民委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盘锦日报、文联网站、民委网站刊登征集作品启示,让全市艺术爱好者参与其中,力求征集更多优秀作品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