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走竞赛规则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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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比赛

  雪地走比赛有60 米、100 米以及43100 米接力竞走。参加者身着旗袍、脚穿一定高度的花盆底鞋,左手持手绢,发令后快速行走,按到达终点先后排列名次。

  二、场地器材

  使用田径跑道,设有起点、终点、接力区,距离为 60 米、100 米、43100 米接力,小红旗8 面、口哨1 个、秒表9 只、终点柱、终点线。

  三、比赛通则

  1.运动员身着旗袍,下摆不得低于膝下15 公分,脚穿10 公分高度的花盆底鞋,手持手绢。

  2.发令员喊"各就位",运动员立于起跑线后,喊"预备",作好竞走准备,喊"走"时,运动员即在自己的跑道内快速走出。

  四、规则及处罚

  1.不能抢走。抢走一次,召回重新开始,抢走两次,则取消比赛资格。

  2.不得串道。

  3.途中不得失掉手绢,手绢掉地后要拾起,否则不计成绩和名次。

  4.不得跑步,两脚不得同时离开地面,否则不计成绩和名次。

  五、裁判人员及职责

  1.检录员:按编排的号码顺序,召集点名,并将运动员带到起跑线。

  2.发令员:召集参赛队员,用红旗与终点取得联系后,开始发令,发令时一手举旗,一手握哨,依次喊: “各就位”、“预备”、“走”,同时,红旗下挥,示意终点按表。若发现犯规,则鸣哨召回,重新开始。

  3.巡视员:四人,分别于跑道两侧的前半段和后半段的适当地点,检查运动员途中是否犯规,若发现犯规者,待全部通过终点,则迅速到终点报告哪名运动员犯规。

  4.终点裁判长:对裁判员分工,提示司表员回表,负责与发令员联系。

  5.终点裁判员:共16 人,8 人记名次,8 人记时,分别将8 名运动员的名次分出,时间记下;由记录员填在事先准备的记录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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