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球竞赛规则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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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比赛场地

  一、场地面积

  10米×10米的正方形,平坦地面。

  二、画线

  线宽不得超过5厘米,边线及各线段均为场内和各区内的一部分。

  三、停球区

  在场地正中心,为一个半径20厘米的圆圈。

  四、中心圆

  在场地中央,为一个半径2.4米的圆圈。

  五、发球区

  在场地四角,每角一个,为50厘米半径的扇面,按逆时针方向编为1、2、3、4。

 

  第二章  比赛用球

 

  比赛用球直径10厘米士0.2厘米,重量920克士10克硬塑实心球。球分两种鲜明颜色,分别标有1、2、3、4号,1、3号为同一颜色,2、4号为同一颜色。

 

  第三章  项目设置

 

  一、男子单蹴

  二、男子双蹴

  三、女子单蹴

  四、女子双蹴

  五、混合双蹴

 

  第四章   计胜方法

 

  一、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二、50分为一局,先达到50分为胜。在达到50分之前的比赛,按球的止点判定胜负。如同时达到50分或50分以上仍平局时,比赛继续进行,以先得分者为胜。

  三、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为0分。

  四、名次排列

  1.按比赛结束时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按相互间的净胜局确定名次,净胜局多者列前。

  3.如再相等,则按相互间的净胜球确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列前。

  4.如再相等,则按整个比赛的净胜局确定名次,净胜局多者列前。

  5.如再相等,则按整个比赛的净胜球确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列前。

  6.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确定名次。

 

  第五章  发球方法

 

  一、在主裁判主持下由各队队长抽签,确定发球顺序,先抽到者为首发队,用1、3号球。第二局交换。第三局决胜局采用重新抽签,确定发球顺序。

  二、上场队员编为1、2、3、4号,队员编号与发球区号相同,开局按1、2、3、4号顺序发球。单蹴比赛,队员仅分1、2号。

  三、首轮发球前,每名队员均应将球放在自己的同号区内,不得再移动,将球蹴出。

  四、发球必须触及中心圆线或穿过中心圆线。

  五、发球不得触及场内任何球。

  六、经发球进入场内的球为有效球,有进攻和被进攻权,并按规则得失分。

 

  第六章  蹴球方法

 

  一、蹴球时以脚跟先着地,由脚掌触及球面,稳定后将球向前蹴出。

  二、蹴球后击中任何一球,可以连蹴一次;一蹴直接击中两球,可以用此球蹴两次;未触及任何一球,无连蹴权。

  三、将对方两球蹴出界,先出界球由当号队员放置停球区,另一球则由当号队员在同号区重新发球。

  四、放置停球区的球一经放置不得再变动位置,也不许触及区内任何球。

  五、由停球区向外蹴的球可以随时向任何方向前进,无攻击权。

  六、队员可以蹴本方任何一球。

  七、球距若超过2米,蹴球必须向对方球前进至少1米方视为进攻球。

  八、蹴球移动距离以止点到起点为准。

  九、因被蹴出界而被放置停球区的球,若进攻方仍有连蹴权时,当次不得向其攻击。

  十、连蹴权仅指第一次蹴球时。

 

  第七章  回避球

 

  一、回避球是指队员申请,经裁判员同意,可以不向对方球攻击而蹴向任何方向,任何距离的球。

  二、每局只允许每个队员享有1次回避球申请权。

 

  第八章  球出界

 

  一、球体着地点脱离场地冲出边线即为出界。

  二、以球的最后停止点为判定点。

  三、自己蹴出界的球,应由蹴球队员在15秒之内用手将球放在与球同号的发球区,然后按发球的规则将球发入场内。

  四、被击出界外的球,应由与球同号队员在15秒之内放置中心圆停球区内。如果两个球同时被蹴出界,则按第六章第三款执行。

 

  第九章 得分

 

  一、蹴球击中对方一球得1分。

  二、蹴球将对方一球击出界得4分。

  三、如遇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况同时出现,按事实,相应累计得分。

 

  第十章  罚则

 

  一、1分处罚

  如遇下列情况,将由对方得1分,蹴球队员不再重蹴。

  1.发球未到规定位置。

  2.发球直接或间接触及对方任何一球。

  3.未向对方球发动攻击或者在向2米以远的对方球进攻时前进不足1米。

  4.蹴球后又连续触及球。

  5.不按规定的蹴球方法蹴球而未触及到任何球。

  6.比赛中用身体或其他物体触及场内任何一球。

  7.直接或间接击到本方球。

  8.有意击本方球而未中。

  9.蹴球前使球滚动。

  10.出停球区时,触及任何一球。

  11.将对方球击出界后,再次攻击己放入停球区内当次免受攻击的球。

  如遇下列情况在由对方得1分后,允许队员重新按规定比赛。被触到的标球,由裁判员回位。

  12.未经裁判员允许队员擅自进入场内者。

  13.未经裁判员允许蹴球者。

  14.未按时完成蹴球者。

  15.用声音或其他方式间接影响对方蹴球者。

  16.擅自更换人。

  17.擅自更换比赛用球。

  18.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满者。

  19.未按规则蹴球,而击到任何一球者。

  20.放定球后,又触及球者。

  21.放置停球区内的球时,触及任何球,如所放球与其他球连在一起时,应重新放置。

  二、2分处罚

  如遇下列情况,由对方得2分。

  1.将本方球蹴出界。

  2.发球出界,应重新发球。

  3.发球直接或间接触及本方球。

  4.发球直接或间接将本方球触出界。

  三、4分处罚及其他处罚

  如遇下列情况,由对方得4分。

  1.发球直接或间接将对方球触出界。

  2.比赛中故意用身体或借助外力破坏对方正在前进的球,而取得利益者,将按当时可能出现的最高得分,给对方加分。

  如遇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况同时出现时,按事实,累计给对方加分。

 

  第十一章  队员装备

 

  一、上场队员,须佩带大会统一号码布。

  二、号码布按1、2、3、4排列。号码宽20厘米,高14厘米。

  三、运动员必须穿着本队统一样式和颜色的运动服装。

  四、运动员必须穿平底运动鞋。

  五、每局交换发球顺序后,同时交换号码。

 

  第十二章  暂停与换人

 

  一、比赛过程中,因故需要暂停由教练员向裁判员提出请求,经主裁判允许后在本方取得蹴球权时方可叫暂停。

  二、每局比赛每队只能暂停1次,暂停时间2分钟。暂停时可以进行换人或技术指导等。

  三、换上场的运动员必须佩带被换下场运动员原号。

  四、因意外情况需做处理,裁判可要求暂停。

 

  第十三章  抗议

 

  一、比赛结束后,对裁判员的判决有争议时,可以提出抗议。

  二、抗议必须在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材料同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额由主办单位确定)。

  三、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工作程序,对抗议的内容进行调查和审理。如胜诉则退回保证金。

  四、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为终审裁决。

 

  第十四章  裁判

 

  一、每场比赛设主裁判1人,裁判员1人,记录2人。

  二、主裁判职责

  1.确定双方发球顺序和队员用球。

  2.宣布比赛开始和结束。

  3.宣布得分。

  4.宣布弃权、中断比赛、比赛结果。

  三、裁判员职责

  1.检查运动员佩带号码、服装、鞋子。

  2.向主裁判提出每次所得分数并核实记录员所累计的分数。

  3.判断球体是否出界。

  四、记录员职责:

  1.赛前登记双方队员的姓名、号码,并核对两队教练员签字。

  2.比赛中,记录队员每次击球所得分数。

  3.记录暂停、换人和回避球(暂停记T,换人记S,回避球记H)。

  4.比赛后将记录表交主裁判签字后备查。

  五、裁判员手势

  1.上场:单臂前伸五指并拢、掌面向上、面向上场队员。

  2.得分:得1分,单臂上举伸1个手指;得2分,单臂上举伸2个手指;得4分,单臂上举伸4个手指。所有得分,主裁判必须口喊×队"蹴球"或"他蹴"得×分。

  3.允许连蹴:左手握拳,右手掌击左拳两下。允许两次连蹴,右手也握拳,与左拳相碰两下。

  4.蹴球出界:左手握拳,右手五指并拢掌心面向左拳,小臂上下晃动。

  5.得分无效:两臂体前交叉摆动。

  6.球被击出界:左手握拳,右手五指并拢掌心面向左拳,然后将左拳伸向右小臂前面。

  7.违规上场:单臂左右平行晃动,五指自然张开。

  8.犯规或违例:单臂前伸五指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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