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雪地走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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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810日至16日在葫芦岛市举行。 

  二、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女队参加比赛,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6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三、竞赛项目 

  (一)50米。 

  (二)100米。 

  (三)4×100米接力。 

  四、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名;第二阶段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二)参赛不足6队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参加者要身穿旗袍,足登统一鞋底高度的鞋子,左手持手绢。 

  (四)比赛采用省民宗委、省体育局审定的《雪地走竞赛规则》。 

  五、器材 

  比赛使用的旗袍、鞋、手绢由参赛单位自备。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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