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8月10日至16日在葫芦岛市举行。
二、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女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三、竞赛项目
(一)55公斤级(含55公斤)。
1.单人触铃。
2.单人高度。
3.双人触铃。
4.双人高度。
(二)55公斤以上级。
1.单人触铃。
2.单人高度。
3.双人触铃。
4.双人高度。
四、竞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级别中的2项。
(二)运动员出场顺序抽签排定。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秋千竞赛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六、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七、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