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跳板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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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810日至16日在葫芦岛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女队参加比赛,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三、竞赛项目 

  女子跳板。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抽线和表演两种。 

  (二)抽线比赛在规定时间内,以比赛者弹跳时抽出的线的长度,来判定得分多少。 

  (三)表演比赛根据比赛者的腾跳动作难度和姿势完成质量进行评分。 

  (四)比赛执行省民宗委、省体育局审定的《跳板竞赛规则》。 

  五、器材 

  比赛使用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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