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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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810日至16日在葫芦岛市举行。 

  二、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男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三、竞赛项目 

  (一)55公斤级(含55公斤,下同)。 

  (二)61公斤级。 

  (三)68公斤级。 

  (四)76公斤级。 

  (五)85公斤级。 

  (六)95公斤级。 

  (七)95公斤以上级。 

  四、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个队;第二阶段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二)参赛不足6队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每个级别每队限报2人。 

  (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押加竞赛规则》。 

  (五)押加带由大会统一提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运动服和平底胶鞋。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六、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七、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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