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武术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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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810日至16日在葫芦岛市举行。 

  二、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拳术、女子拳术。 

  A类:长拳、南拳、太极拳 

  B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翻子拳、劈挂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花拳、炮拳、红拳、少林拳 

  C类:除AB类以外的各种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拳术套路 

  (二)男子器械、女子器械。 

  A类:长拳类刀、剑、枪、棍 

  B类:各种单、双、软传统器械 

  C类:除AB类以外的各种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器械 

  (三)男子对练、女子对练。 

  3人以内的各种对练套路(不允许男女混合及陪练) 

  四、竞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人项目(同类项目不能重复)和1项对练。 

  (二)每个项目每队限报2人,三人对练项目除外。 

  (三)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少数民族武术竞赛规则》。 

  (四)比赛使用器械自备,须符合《少数民族武术竞赛规则》。 

  (五)比赛用垫子由大会统一提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六、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七、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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