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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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810日至16日在葫芦岛市举行。 

  二、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单蹴。 

  (二)男子双蹴。 

  (三)女子单蹴。 

  (四)女子双蹴。 

  (五)男女混合双蹴。 

  四、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个队;第二阶段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二)参赛不足6队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蹴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蹴球由大会统一提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六、比赛服装 

  每队至少备深、浅颜色比赛服各1套。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按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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