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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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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省领导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解剖典型,指导工作。重要调研活动后,应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省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统筹安排,不同时或轮番到一个地区、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

 

  二、密切联系群众。实行省领导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坚持省领导带头包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推进下基层工作常态化,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各类会议和活动,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解决问题的专题会、协调会。全省性会议视情况可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省领导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要从严掌握。省委书记、省长不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

 

  四、压缩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压缩数量种类,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严格按照职权范围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压缩公文篇幅,不讲空话、套话,切实改进文风。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推广公文和简报资料无纸化运行,提高办公效率。

 

  五、规范出访活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对外经贸合作、友好交流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省领导的出访活动。省领导的年度出访计划经批准后,不再临时安排出访;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省领导出访次数、时间、国家数量、团组人员数量的有关规定。省委书记、省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严格执行乘坐交通工具和礼品管理有关规定。

 

  六、改进警卫工作。认真执行警卫工作相关规定,严格警卫界限,规范警卫部署。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封路、不清场、不闭馆。

 

  七、简化新闻报道。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报道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要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尽量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发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领导同志所在机关不直接向新闻媒体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八、严格文稿发表。未经省委统一安排,省领导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为他人著作作序,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九、厉行勤俭节约。安排会议和活动要简约、俭朴,不得奢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工作餐也要注意节俭。

 

  十、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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