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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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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扎实开展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省民委(宗教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机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征求意见专用网上邮箱及通讯地址,现予公布。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号 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10033
  网上电子邮箱:lnmzjysj@126.com
  真诚欢迎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辽宁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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