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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简报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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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 1 期                                            2013年720日

省民委(宗教局)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党的十八大提出,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和省委出台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后,省民委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多次征求各支部、各处室、各方面的意见,制订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活动正式开展做好了思想、组织和工作准备。

7月19日,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教育实践活动。副主任(副局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佐贤主持会议,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德波作了动员讲话,省委第六督导组组长邱立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德波在动员讲话中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全党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前途命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委(局)机关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机关内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形式。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政德官德不修、宗旨观念淡漠、监督管理失严、思想教育放松、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度不够、不经常、不深刻。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开展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

要准确把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委(局)实际开展四项活动、完成四项重点任务。一是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服务。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保持头脑清醒、敢于担当、解放思想、艰苦奋斗,独当一面,把本职工作做细做精做优,为基层部门和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二是走进基层群众,主动上门服务。走出机关,走进民族地区,走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走近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实际情况,集中解决具体问题,千方百计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三是转变机关职能,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各处室、各单位职能,规范机关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干部配备使用,加强目标考核管理,提高机关整体服务水平。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组织、人事、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都要做到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集体。“四项重点任务”即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强化基础、提升素质。一是转变作风。要具体分析“四风”在机关的表现形式和产生根源,集中梳理和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切实转变。二是改进服务。要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地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服务的责任意识,多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树立省民委(宗教局)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基础。查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和基础数据库建设,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四是提升素质。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鉴别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实践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政治意识和工作本领。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机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有高度的思想自觉,认真对待、积极参与。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敢于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动灵魂,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为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固本强元。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委(局)二十项规定作为切入点,围绕解决“四风”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要坚持联系实际,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做到应改就改,改就改好,真正达到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建章立制上有新成效。

要突出解决好“四风”问题。一要着重解决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务实作风,提高执行力,定了的事情就坚决执行,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力求实效;要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会议和文件;要科学制定年度会议、培训、考察、检查、调研、活动等计划,厉行节约、注重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办事不拖延,不推诿扯皮。二要着重解决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真正把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放在心上,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强化督查,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要着重解决享乐主义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遵守基本的道德操守、政务礼仪和法纪规定,保持情趣健康,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积极进取。一定要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防止麻痹意识。四要着重解决奢靡之风的问题。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接待、招投标等制度,严格清理 “小金库”,认真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解决“四风”问题效果好不好,关键要看是否转变了作风,是否改进了服务,是否强化了基础,是否提高了素质。改进“四风”的具体标志是作风转变。要看是否以“实”字当头转作风,把功夫下到了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是否养成了雷厉风行,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真抓实干,勇于吃苦,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等优良作风。改进“四风”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要看是否坚持了为民宗旨,强化了服务意识、改进了服务方式、提高了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稳定、服务群众。改进“四风”的前提和保障是强化基础。要看是否加强了基本制度、基本资料、基本管理、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基本能力、基本素质、基本标准、基本效能建设,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善、比较科学的基础工作信息数据库,是否形成了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改进“四风”的内在要求是提升素质。要看是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了道德品质,是否做到信念坚定、勤政廉政、践行宗旨、敢于担当、创新发展。

邱立明组长在讲话中指出,省民委党组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由领导带头,班子成员组成多个调研组深入民族地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家中,开展调查研究。以下发文件、党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别征求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全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会后,省民委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刘云山等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为加强活动的领导,省民委(宗教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工作机构,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别是这段时间省民委(宗教局)承担筹备保障第三届全国民族自治县科学发展经验交流会议的有关工作,但对教育实践活动没有放松,做到了两不误、双促进。按照要求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的活动安排。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聚集作风建设,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和解决好“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振兴辽宁发展的强大力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触及灵魂,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严格坚持领导带头,省民委(宗教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整改落实;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落脚点,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听下情、访群众,听民生、察民情、转作风,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把自己岗位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主阵地,把该干的事干好,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难的问题,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要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

省民委(宗教局)肩负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联系全省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重要职责,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职责具有特殊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希望省民委(宗教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和特殊的工作特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省委第六督导组副组长周乃成出席了会议。省委督导组成员、省民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省民委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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