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走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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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06月25日
一、比赛
雪地走比赛有60米、100米以及4×100米接力竞走。参加者身着旗袍、脚穿一定高度的花盆底鞋,左手持手绢,发令后快速行走,按到达终点先后排列名次。
二、场地器材
使用田径跑道,设有起点、终点、接力区,距离为60米、100米、4×100米接力,小红旗8面、口哨1个、秒表9只、终点柱、终点线。
三、比赛通则
1.运动员身着旗袍,下摆不得低于膝下15公分,脚穿10公分高度的花盆底鞋,手持手绢。
2.发令员喊"各就位",运动员立于起跑线后,喊"预备",作好竞走准备,喊"走"时,运动员即在自己的跑道内快速走出。
四、规则及处罚
1.不能抢走。抢走一次,召回重新开始,抢走两次,则取消比赛资格。
2.不得串道。
3.途中不得失掉手绢,手绢掉地后要拾起,否则不计成绩和名次。
4.不得跑步,两脚不得同时离开地面,否则不计成绩和名次。
五、裁判人员及职责
1.检录员:按编排的号码顺序,召集点名,并将运动员带到起跑线。
2.发令员:召集参赛队员,用红旗与终点取得联系后,开始发令,发令时一手举旗,一手握哨,依次喊:“各就位”、“预备”、“走”,同时,红旗下挥,示意终点按表。若发现犯规,则鸣哨召回,重新开始。
3.巡视员:四人,分别于跑道两侧的前半段和后半段的适当地点,检查运动员途中是否犯规,若发现犯规者,待全部通过终点,则迅速到终点报告哪名运动员犯规。
4.终点裁判长:对裁判员分工,提示司表员回表,负责与发令员联系。
5.终点裁判员:共16人,8人记名次,8人记时,分别将8名运动员的名次分出,时间记下;由记录员填在事先准备的记录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