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千竞赛规程
来源:
时间:2014年06月25日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8月15日至21日在盘锦市举行。
二、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市可报1个女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三、竞赛项目
(一)55公斤级(含55公斤)
1.单人触铃、高度
2.双人触铃、高度
(二)55公斤以上级
1.单人触铃、高度
2.双人触铃、高度
四、竞赛办法
(一)每个运动员限报一个级别中的2项。
(二)运动员出场顺序抽签排定。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秋千竞赛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六、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七、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